股东之间闹翻了公司怎么办?退出、回购、司法解散三条路
【问题概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闹翻、股东会开不成、决议做不出、经营停摆时,出路只有三条:把股权转让出去或让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协商解散,或者由持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起诉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2024年7月1日施行)第六十六条:股东会决议一般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公司法》第八十九条: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后股东会又决议存续这三种情形下,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同样有权请求公司回购。
- 《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明确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种认定情形。该条文中引用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是2018年版的条号,对应现行《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案情分析】
五十对五十,谁都说了不算
老周和小陈合伙开了家设备公司,各持50%股权,一个管生产一个管销售。头三年配合得不错,第四年因为一笔投资谈崩,两人从办公室吵到供应商面前。之后两年,股东会一次都没开成:老周发了通知,小陈不到场;小陈提议改章程,老周直接不回消息。公司账户只进不出,老员工走了一半,但公司名下还有一块早年买下的厂房。
老周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法院审查的重点不是"两人关系好不好",而是三条: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不会让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是不是已经没有任何其他办法解决。两年开不成股东会、连续做不出有效决议,正对上司法解释列举的僵局情形。不过法院通常先调解,看能不能由一方收购另一方股权,或者通过减资让公司继续活下去;双方都不让步,才会判解散。
七成对三成,小股东想走走不了
另一种更常见的情形是股权比例悬殊。甲持股70%,当法定代表人、管公章、管账;乙持股30%,只出钱不参与经营。甲常年不分红,乙要求查账被拒,甲还把公司的订单转给自己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乙既凑不齐表决权否决任何决议,也开不成股东会去投反对票——按老规矩,这种情况下乙几乎无路可走。
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专门补上了这个口子: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它不以"股东会决议时投了反对票"为前提,持股三成的小股东被大股东压着打时,可以直接用这一条要求退出。
需要提前想清楚的是,判决解散只是给公司下了"死亡宣告",不等于钱就到手了。解散之后要进入清算,先还债、再缴税,剩下的财产才按出资比例分。公司如果早已资不抵债,股东大概率分不到钱,未缴足的出资还可能被要求补上。
【行动步骤】
第一步:把证据先固定住。 公司章程、历次股东会通知和决议、微信和邮件往来、财务报表、银行流水、对外合同、员工社保记录,全部备份。闹翻之后公章和账册往往被一方控制,事后取证会非常被动,这一步越早做越好。
第二步:先谈退出,别急着上法院。 最省事的方案是股权转让——转给其他股东,或者转给外部买家。转给外部人时,要按第八十四条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给他们30天的优先购买权,别私下签完协议才发现程序有瑕疵。价格谈不拢,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净资产。
第三步:谈不动,就先查账。 依法行使股东知情权,书面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并说明目的;公司拒绝的,可以起诉。很多僵局案的突破口不在法庭辩论,而在账本——公司到底还有多少钱、资产有没有被转移,查清楚才好定诉讼请求的金额。
第四步:选择合适的诉请。 目标是拿钱走人,优先考虑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目标是彻底了结,才起诉解散公司。解散之诉必须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公章、账户、设备在诉讼期间被处置。
第五步:判解散后盯紧清算。 判决生效后要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算义务人不及时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账册灭失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这件事拖不得。
【风险提示】
一、解散是最后手段,不是首选。 法律写死了"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这个前提。刚闹翻就去起诉解散,或者只是分红没谈拢、公司暂时亏损,法院一般不受理或者驳回。真正能判解散的,多是持续两年以上开不成会、做不出决议、董事长期冲突这类硬僵局。
二、别自己另起炉灶。 闹翻后带着原班人马、客户名单、订单另开一家公司,或者把公司的钱直接挪走,很容易被认定违反忠实义务、侵害公司利益,公司可以要求把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职务侵占、侵犯商业秘密。大股东同样不能把公司账户当自己钱包用。
三、程序上的期限别错过。 认为股东会决议有问题,要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天内起诉撤销,过期权利就没了;回购请求在那三种法定情形下,有"60日内谈不成、90日内起诉"的节奏要求。第八十九条第三款的回购请求不以股东会决议为前提,通常不适用这套60日、90日的期限,但仍受三年诉讼时效约束,也别一直拖着。
【法律依据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收购的本公司股权,应当在六个月内依法转让或者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I标签】
股东闹翻,公司僵局,股权回购请求权,司法解散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小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法2023修订,公司解散诉讼
常见问题(FAQ)
问:股东闹翻了,我能直接要求公司把我的股权买回去吗? 答:不能想退就退。只有在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解散事由出现后股东会又决议存续这三种情形下投了反对票,才能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如果控股股东滥用权利严重损害了你的利益,可以依《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请求回购。其他情况只能协商转让股权,或者起诉请求解散公司。
问:起诉解散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大概要多久? 答:需要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同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法院一般先组织调解,看能否由一方收购股权或减资让公司存续,调解不成才判决解散,一审通常需要几个月到一年左右。
问:公司被判解散,我的股权能拿回多少钱? 答:判决解散后公司进入清算,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税款和债务,剩余财产才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公司资产状况好,能分到相应份额;公司已经资不抵债,股东通常拿不到钱,未缴足的出资还可能被要求补缴。